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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计划招录1643名特设教师的通知 招生就业通(2013)40号
2013-12-05 17:09  

各系:
    现将陕西省201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计划招录1643名特设教师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通知本系符合条件的师范类毕业生知晓,按时报名考试。
一、实施范围和招募规模
    1.实施范围:纳入特岗计划的县(区),必须是教师总体缺编、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县(区),且特岗计划实施期内不得再以其他方式补充新教师。
    2.招募规模:为了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逐步解决我省偏远贫困县区师资总量不足和结构不合理等问题,提高农村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2013年拟从高校毕业生中公开招募1643名特岗教师到我省偏远农村中小学校任教(具体招聘计划请关注http://tg.ncss.org.cn/provindex/shanxi/)。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1.招募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届本科毕业生、研究生及师范教育类专科毕业生,或全日制普通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及研究生。
    2.招募条件:(1)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教育基础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单(单科60分为合格线,要求4科全部合格);具备教师资格的其他条件要求和招募岗位要求,所学专业与任教学科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2)未就业或经本人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须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并附单位联系方式);(3)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原件为准)。
三、服务期限和范围
    特岗教师服务期暂定为三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原则上具备本科及研究生学历者安排进入初中任教、具备专科学历者安排进入小学任教,也可安排在村小及教学点任教。可根据当地农村教育的需求在县域内乡镇学校间交流。
四、招募形式及程序
    1.公布需求。6月28日前,各市应将辖区特岗计划实施县招募教师的岗位设置标准、编制空缺情况、公开招募办法等情况以市为单位分别报省级四部门审查备案。经省级四部门审查无异议后,由省教育厅负责于6月30日前向社会发布信息。学生可通过特岗计划教师招聘报名系统http://tg.ncss.org.cn/进行注册登录报名。
    2.登录愿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接受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名,填报服务志愿,时间截至7月8日。各高校应积极做好毕业生推荐、选拔和资格审查,协助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3.资格审查。7月5日至7月12日,各市县对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申报志愿情况进行统筹,严格进行网络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审核。
    4.理论考试。7月中旬举行,理论考试以市为单位,由各市自行命题,采取笔试形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并公示(薄弱学科可适当放宽至1:2)。各市应在考试前7个工作日将考试工作方案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届时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派员参与和指导各市的招募考试工作。
    5.面试。7月15日至7月25日,各市特岗办组织面试(笔试、面试成绩按照5:5计算),提出拟聘人员名单并公示。
    6.签订合同。7月25日至7月31日,各县政府应根据市级公开招募特岗教师拟聘人员名单(见附件3),与申报本县志愿的特岗教师签订《陕西省2013年农村学校特设岗位教师聘用合同书》(简称《合同书》,一式4份,见附件4);同时将聘用人员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原件及复印件报市特岗办审核。8月1日至10日,各市应在《合同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聘用人员各类证件复印件(须加盖市级审核章)一并上报省特岗办备审,同时将特岗计划工作总结报送省级四部门。8月底前,省特岗办下发《合同书》,同时将招募结果报教育部、财政部,作为中央和省级财政核拨2013年特岗教师工资的依据。
    7.集中培训。7月底至8月中上旬,各县特岗办根据本市拟聘人员名单集中组织岗前培训,主要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政策法规、新课程通识、教材教法等。培训时间应不少于10天,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者发给培训合格证。不培训或培训不合格不准上岗,并取消特岗教师资格。
    8.上岗任教。9月初,特岗教师赴各特岗计划实施县报到,赴对口学校上岗任教。
五、政策与保障
    为确保特岗计划的顺利实施,各级教育、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必须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和相应的措施保障。中央特岗计划所需资金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以中央财政为主。特岗教师聘任期间,其津贴补贴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年收入水平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凡特岗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国家补助标准的,高出部分由县级政府承担。在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尚未拨付到各县之前,各县政府应拿出一定资金,先期解决特岗教师临时性工资的发放,确保他们安心工作。同时,要确保所有特岗教师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绩效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公办教师同等对待。
六、服务期的管理
    特岗教师在农村乡镇学校任教期间,由县教育局(县特岗办)代县政府统一管理,任教学校负责日常管理。县教育局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和陕西省人事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每学期对特岗教师考核一次,市教育局(市特岗办)每年抽查一次,并将考核情况报省教育厅。对违反协议和学校规章制度的特岗教师,要严肃处理。对于不遵守合同,致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等情况,经屡次劝解不改者,一经查实取消其特岗教师身份和教师资格。
七、服务期满后的问题
    1.继续留任。对服务期满愿意继续从事当地农村教育的,各县政府应结合考核情况,及时做好他们的接转和继续留任工作,并做好人事、工资关系等接转工作。
    2.自主择业。对服务期满后不愿继续留在农村工作的特岗教师,由其自主择业。本人找到工作后,其户口档案关系已经转到本县的,办理改派手续;没有转到本县的,办理派遣手续。
八、联系人及电话:
    韩润社(省教育厅师资与师范教育处)029—88668691
    朱锋鹤(省财政厅教科文处)029—68936534
    杜 克(省人社厅人力资源市场处)029—87293660
                                                   招生就业处
                                                 201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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