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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与食品工程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时间:2026-03-20 15:24   点击数:

为切实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商洛学院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陕试研招〔2026〕1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总体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注重知识与能力考核并重,完善人才选拔机制,提升招生选拔质量。

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管理,规范程序,做好复试录取管理与考核组织工作,全面落实招生主体责任。

3.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明招生录取纪律,加强监督管理,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确保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

二、组织管理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依据教育部、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及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学院复试、调剂工作实施细则,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有序推进,切实保障招生质量与考生合法权益。

三、复试名单确定

(一)一志愿复试考生名单

根据招生计划,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中生物与医药[0860]专业A类考生的上线标准,考生将按照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复试名单。

复试采用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为120%(若合格生源比例不足,则按实际合格生源组织复试)。

(二)调剂考生复试名单

根据专业缺额情况,择优遴选部分调剂考生参加复试。在调剂考生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详见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预计3月底发布)。

四、复试流程

(一)资格审查

1.一志愿考生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调剂考生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3.考生复试需提交以下材料: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准考证;

③往届生需提供毕业证(结业证)原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④应届生需提供学生证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商洛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

⑥《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符合教育部加分政策的考生,须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所有考生须在复试前完成学籍学历校验,复试期间将进行严格的身份确认和资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以上资格审查材料需按顺序整理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件,文件命名格式为“报考专业+姓名+资格审查材料”。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参加复试。

(二)加试

1.加试对象为同等学力考生: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满2年(从毕业后至录取当年入学之日)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2.加试科目:

加试科目名称

考试

方式

考试

时长

参考书目

普通生物学

笔试

闭卷

90

分钟

赵进东,《陈阅增普通生物学(第五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

无机及分析化学

席晓岚、任群翔,《基础化学(第3版)》,科学出版社,2024年。

3.加试分值:每门科目满分100分,若考生任一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即视为不合格,不得进入后续复试环节。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需参加加试的考生,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三)复试

1.一志愿考生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调剂考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复试具体安排

(一)复试方式

一志愿考生:按时参加复试考核,严禁手机等电子类设备带入复试考核现场。

网络远程复试的考生:以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考生应提前熟悉复试平台并参加复试演练,复试场地应为光线充足、相对独立、封闭安静的空间,复试过程中严禁无关人员进出或旁观。具体要求参照《商洛学院生物与医药硕士点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线上远程网络面试操作流程》执行。

调剂考生:具体安排详见我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公告(预计3月底至4月初发布)。

(二)复试时长

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复试全程将进行录音录像。

(三)复试内容

(1)思想品德考核:通过“函调”或面谈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修养进行综合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英语能力考核(5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外语听说能力及专业外语掌握程度,面试小组成员将依据考生的实际表现评定成绩。

(3)专业能力考核(100分):主要考查考生对专业知识的理解、掌握与应用能力,对报考专业的认知深度,以及创新能力等。面试小组成员根据考生的回答情况评定成绩。

(四)复试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折算公式为:复试总成绩=(专业能力考核得分+英语能力考核得分)÷150×100。

2.未完成复试科目或缺少任何一项复试科目成绩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1.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总成绩=(考生初试总成绩÷初试各科满分之和)×100×60%+考生复试总成绩×40%。

2.考生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总成绩采用百分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若保留两位小数后仍有考生成绩相同,则需进一步增加小数点后位数进行区分。

六、录取

(一)确定拟录取名单

复试各项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递补录取及不予录取人员名单,提交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由我院对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确定为正式拟录取考生,随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取消录取资格或入学资格:

(1)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2)报考资格不符合招生规定;

(3)复试考核成绩不合格;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不合格;

(5)复试时未通过或未完成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

(6)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7)报考、复试及录取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二)递补录取

1.在拟录取考生因放弃录取资格等情况造成指标空缺后,我校将按照排序依次递补。递补考生经研究生处审核通过后,由递补录取转为拟录取状态,同时调整后的名单将再次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2.处于递补录取状态的考生可自主决定是否再次调剂或继续等待转为拟录取。

所有被录取的研究生,在报到注册后的三个月内,学校将对其人事档案等材料进行复审;审查不合格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七、体检

1.考生须于确定为“拟录取”后7个工作日之内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公立医院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体检报告,逾期未提交体检报告或体检不合格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2.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联合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凡逃避体检、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由他人冒名顶替者,将被取消录取及入学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调档

被录取为非定向培养方式的考生,需在确认拟录取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人事档案邮寄或直接送交给我院。

九、咨询方式

考生如有疑问,可在工作时间(08:00-12:00,14:00-18:00)内致电咨询。

联系电话:赵老师15929650955、屈老师15719141610

QQ咨询群:686397807

学院网址:http://swy.slxy.cn

 

(文|生物学院  编辑|李旭欢 审核|杨力)